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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日經10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3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股票股利)新台幣17,453,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745,3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君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電子保護元件製造、加工、銷售及買賣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60,000,000元,分為6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349,060,000元,分為34,90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皆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1.註冊地址:Floor 4, Willow House, Cricket Square, P O Box 2804, Grand Cayman KY1-1112, Cayman Islands2.在台聯絡處:新北市土城區忠承路105號3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名(含獨立董事3名),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98年12月21日,最近一次修章日期:104年6月2日。(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1.自103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股票股利)新台幣17,453,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745,3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按配股基準日普通股股東名簿之所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配發,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2.本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行拼湊壹整股配發,在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壹整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剩餘畸零股由董事長洽請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66,513,000元,每股面額10元整,發行股數為36,651,300股。(十)增資股票之發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一)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二)股務代理機構: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無償配發新股外,本公司於104年6月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04,718,000元,依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新台幣3.0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茲經104年6月2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授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增資配股基準日及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本公司於104年6月2日經董事會決議訂定增資配股及分配現金股利作業相關日期如下: (一)增資配股基準日及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為104年6月27日,自104年6月23日至104年6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4年6月22日16:30前,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電話: (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104年6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三)現金股利預計將於民國104年7月15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增資股票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之規定辦理,預計於104年7月15日採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屆時分函各股東。五、茲將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公告如後。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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